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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味道的短篇

———序《老白的枪》
2000-08-31 来源:光明日报 张守仁 我有话说

短篇小说是以小见大的文学体裁。

写好短篇,除了要在结构上下工夫外,还有三难,难在选材、开掘、结尾。这三难克服了,短篇小说大致就可以写得有滋有味了。

这本短篇小说集里的《老白的枪》、《悬挂在跳镇上空》、《从前的护林员老木》、《春天去雾山看小艾》、《雪境》等篇是达到了这个水平的,读了还想再读。这就好比作者凌可新是个酿酒师,他把精选出来的粮食做成了饭,把饭酿成了酒,让酒飘出了醇香,让人闻了还想闻。做到这一步,实在不易。

短篇小说通常都是作者选取一人一事、一片断一断面、一角落一细节、一句话一念头作为描写的由头和对象,由此生发开去,结构成篇,以达到“借一斑略知全豹,以一目尽传精神”的效果。比如我们身入华丽的庙堂,光辉灿烂,炫人眼目,这时“细看一雕阑一画础,虽然细小,所得却更为分明,再以此推及全体,感受遂愈加切实”(鲁迅语)。凌可新善于选取农村生活中的一管猎枪、一把刀锯、几穗烤焦的黑苞米、院中的几个雪人、林中的几颗衣扣等日常事物,加以结构、开掘、延伸,演绎出一个个有声有色的故事,反映出当前农村中的人情世态。一个极其普通的题材,经他一构思一折腾,就变得趣味盎然,引人入胜。

一个短篇,不仅要有曲折的故事情节,生动的人物形象,还必须有好的语言。小说是语言的艺术。汪曾祺生前说,写小说就是写语言。此话有理。凌可新写作中比较注重语言,注重语言的特色与味道。他不断磨炼自己的语言,比如说:“烟末…像一大群金色的蜜蜂”,“手木在半空”,“继续装干部”,“树的皮洇着润润的绿”,“黑什么都能吞进去”,“能在半夜里推开的门,后面肯定是个陷阱”。具有特色的语言文字,使小说富有艺术魅力。但作者也有败笔,有时把知识分子特有的语汇,由农民口中说了出来。

短篇难写,最难在结尾。纵观世界著名短篇,大都出名在它们有精彩的结尾,让人回味无穷。例如鲁迅的《故乡》、契诃夫的《万卡》、莫泊桑的《项链》、欧·亨利的《麦琪的礼物》等。这些名篇使人读了余韵绕梁、余意绵绵。作者小说的终点,也正是读者回味的起点。凌可新有些短篇的结尾堪称佳作。在一般作者手中,小说本可以结束了。可是他又翻了上去,攀登上一个新的坡度。这一攀登味道更足了,更上一层楼了。《雪境》写一对结婚五十年的老夫妻。老伴已瘫痪在炕上十八年,但老头多年来悉心护理,恩爱有加。除夕之夜,老伴死了。作者不写老头的悲痛,而是还当老伴活着那样,亲热地叫她妮子,跟她说话,给她盛过年饺子,叫她看除夕夜中央电视台晚会节目;还到院子里放鞭炮、堆雪人,让躺在炕上的老伴回忆他俩初婚时的欢乐情景。这样的结尾,别出心裁,更显出老头对老伴像雪一样洁白的深情。

作者生在胶东农村,长在农村,熟悉农村生活,热爱农民。故他的小说,大多写的是农村题材。我常想,一个作家有什么样的童年、少年,就决定作家有什么样的创作命运和文学走向。凌可新又是一个鲜明的例证。

(注:本书入选1999-2000年卷《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》,由华夏出版社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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